公务员初任培训办法(试行)
公务员初任培训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1-10-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

第一条为提高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源头培养和战略培养,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初任培训。

初任培训一般由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新录用公务员所在机关应当严格落实初任培训任务,做到应训尽训。专业性较强、新录用公务员较多的机关,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初任培训,培训情况应当及时报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双重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初任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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