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2006〕9号
各省辖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国资委、工业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局、企业发展服务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国有金融机构驻河南省的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河南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加强对项目审核、实施工作的协调指导,根据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领导小组)〔2006〕12号文件要求,现就建立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审核、实施进展情况的定期报告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报告的内容
(一)各省辖市、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配备及落实工作责任的有关情况;
(二)项目审核进展情况。项目审核进展情况包括破产企业预案送达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