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发布日期:2016-07-0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航道规划

第三章航道建设

第四章航道养护

第五章航道保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保障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促进水路运输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航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等内陆水域中可以供船舶通航的通道,以及内海、领海中经建设、养护可以供船舶通航的通道。航道包括通航建筑物、航道整治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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