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国资[2004]21号
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为加强省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参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5号),我们制定了《河北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河北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北省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国家有关财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