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发布日期:2022-02-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22年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公布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的监督。

第三条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管全国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下级人力资源社会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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