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工作规定
技工学校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1986-11-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86年11月11日劳人培〔1986〕22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12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办好和发展技工学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工学校是培养技术工人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它必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中级技术工人,做到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技工学校在完成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任务的前提下,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承担多种培训任务,包括在职工人(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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