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发〔2024〕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老龄办、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教育厅(教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老龄办、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保障老年人基本阅读权益,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阅读需求,进一步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老年阅读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广大老年人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