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为推进构建药品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各地按部署完成统一数据信息、实行数据分区、落实分区管理等基础任务,有力推进挂网药品价格信息互联互通,同时分析发现少数企业少数药品存在利用省际间信息差实行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问题,现就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推进药品价格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标

指导医药采购机构聚焦“四同药品”(指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对照全国现有挂网药品价格统计形成的监测价(以下统称“挂网监测价”),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到2024年3月底前,基本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推动医药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促进省际间价格更加透明均衡,维护患者群众合法 ……
继续阅读(剩余:85.9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595820250929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