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1-11-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2011年10月5日修订)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 ……
继续阅读(剩余:94.0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1521120250929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