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5年9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4号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餐饮服务连锁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包括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以下简称企业总部)、分支机构、中央厨房、门店等。
第三条对餐饮服务连锁企业的食品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