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办产业发〔2023〕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推动文化和旅游等服务消费的决策部署,促进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建设工作。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集聚区建设的工作思路、遴选要求、工作程序、组织实施等内容参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1〕123号)。

(二)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名额不超过6个,集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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