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首页
|
文库
|
政策
|
正文
返回
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17
|
字体:
大
中
小
|
下载
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为继续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上述期货交易中实际交割的货物,如果发生进口或者出口的,统一按照现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非保税货物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7日 ……
继续阅读(剩余:0%)
登录
注册
订购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
注册
忘记密码?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095720250930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