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重要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国务院各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于规章、规范性文件,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重点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