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规划〔202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科学规范做好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试点工作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中的突破、带动、示范作用,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7日
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科学规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