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关于纳税人的具体情形

(一)书立应税凭证的纳税人,为对应税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

(三)按买卖合同或者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纳税人,为拍卖标的的产权人和买受人,不包括拍卖人。

二、关于应税凭证的具体情形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税凭证的标的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凭证的标的为股权的,该股权为中国居民 ……
继续阅读(剩余:78.9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1395020250930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