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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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工信部联规〔2021〕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资、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品监督主管部门:

现将《“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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