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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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1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文旅资源发〔202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17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

依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有利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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