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局令第84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局令第84号)
发布日期:2025-11-1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四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已经2025年9月18日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申长雨

2025年11月10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如下修改:

一、关于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1.2节的修改

(一)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1.2节第一段修改为: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不得填写虚假的发明人。在专利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对请求书中填写的发明人是否符合该规定一般不作审查,但有证据表明请求书中填写的发明人不符合该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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