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国有企业对大额国有资产欠款回收的迫切需求,一边是民营企业陷入资金困境无力偿还,如何既能守住国有资产的安全底线,又能让困难企业“缓口气”“加把劲”。近日,榆次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用行动践行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
案件基本情况
在原告某物资公司、原告某商贸公司与被告某设备制造厂、刘某、史某的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经执行人员调查了解,发现该两案原告为关联公司,均系国有企业。判决确定三被告两案债务本金727万元及自2016年10月起至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判决生效后,三被告均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两原告遂向榆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榆次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三位被执行人名下的网络资金及银行账户存款,对三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