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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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1-08-17
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纪委 监察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纪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察厅(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现将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清理纠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近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停产整顿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非法生产造成的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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