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资发〔2011〕437号
各地州市国资监管机构,各企业,机关各处室、监事会、直属事业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已经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国资委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以下简称国资监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