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
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8-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24年8月2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发布 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建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城建档案,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利用、信息化建设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档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第三条城建档案工作坚持统一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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