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的通知
医保办函〔2025〕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为推进智能监管在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药机构落地应用,提炼典型经验和做法,做好技术总结推广,提高智能监管工作质效,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5号),面向统筹地区和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
通过智能监管改革试点赋能定点医药机构、赋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一方面,推动国家局公布公开的“两库”在定点医药机构自建事前提醒系统中落地应用,将参加试点的定点医药机构建设成为国家医保局“两库”开发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