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发管字〔2014〕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驱动城市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4年6月13日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驱动城市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