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决定(第71号)
关于修改《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决定(第71号)
发布日期:2015-05-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七十一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决定》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修改后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全文

局长申长雨

2015年5月29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0年12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60号发布)予以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

一、第一条改为“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第四 ……
继续阅读(剩余:95.3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9240220250603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