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04-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云南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令第237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5年4月3日第十四届省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王予波

2025年4月23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

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主动适应我省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维护法制统一,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修改下列3件省政府规章

(一)《云南省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办法》(1992年12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1992〕255号公布2005年7月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5件规章及规范性 ……
继续阅读(剩余:88.5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3415120250620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