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7-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22号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6月16日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龚正

2025年7月1日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

(2025年7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公布 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推进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国家战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商务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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