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22号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6月16日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龚正
2025年7月1日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
(2025年7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公布 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推进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国家战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商务合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