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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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监管企业:

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2024-14)审议通过,现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业务的管理,引导监管企业优化资源布局和结构,充分发挥基金促进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等功能作用,有效防范基金业务引发的风险,促进监管企业基金业务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参照《中央企业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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