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政规〔2025〕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妥善解决未批先建产业项目补办建设审批手续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8日
哈尔滨市妥善解决未批先建产业项目补办建设审批手续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未批先建产业项目补办建设审批手续工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保障产业项目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和《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未批先建产业项目是指各区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