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协议出让审批手续事宜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协议出让审批手续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哈政规〔2024〕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全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协议出让审批程序,提升依法行政和用地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拟按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当按照先申请批准、后交易登记的原则进行,即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需先行向市资源规划局提出申请,且出让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履行产权公开交易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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