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资文〔2004〕46号
各省属企业,省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提高国有资产评估质量,加强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工作,促进省属企业改制顺利进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工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我委产权管理处。
附件:
1.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工作暂行办法
2.省属企业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申报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国有资产评估质量,加强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