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资文〔2004〕145号
各省辖市国资委(经贸委)、各省属企业、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河南省国有企业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河南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意见》(豫国资文〔2004〕64号)一并贯彻落实。
附件:
1、河南省国有企业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意见(试行)
2、河南省国有企业工商管理培训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一览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四年十一月四日
河南省国有企业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大规模轮训领导干部”和“继续开展工商管理培训,在国有企业逐步推行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要求,为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