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资分配〔2008〕65号
各省管企业: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8〕4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制度,明确有关政策规定,我们参照《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5〕135号)规定和周边省份的做法,对《关于省管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资分配〔2008〕5号)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选择
(一)为加强年金基金监管和规范运营,保障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省管企业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国家有关监管部门认定的机构管理运营企业年金。选择管理运营机构,应事前告知省政府国资委,省政府国资委将对相关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选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