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管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管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0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豫国资分配〔2008〕65号

各省管企业: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8〕4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制度,明确有关政策规定,我们参照《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5〕135号)规定和周边省份的做法,对《关于省管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资分配〔2008〕5号)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选择

(一)为加强年金基金监管和规范运营,保障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省管企业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国家有关监管部门认定的机构管理运营企业年金。选择管理运营机构,应事前告知省政府国资委,省政府国资委将对相关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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