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资评价〔2006〕146号
各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确保国有企业改制中审计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地进行,现就规范省属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有关审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审计工作应当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96号文,以下简称9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以下简称60号文件)、《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和《河南省省属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豫国资评价〔2004〕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意见的规定和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