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资评价〔2006〕131号
省管有关企业:
为正确评判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及经营绩效,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豫办〔2005〕40号)、《河南省省属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豫国资评价〔2004〕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认识
党和国家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办发〔1999〕20号文件明确提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豫办〔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