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资文〔2005〕162号
各省属企业:
为有效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省属企业投资事项监管制度,规范重大投资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合理规避或减少投资风险。省政府国资委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其他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制定了《河南省省属企业重大投资事项备案程序(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省属企业重大投资事项备案程序(试行)
第一条为有效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重大投资事项监管制度,把握省属企业投资方向,规范投资行为,合理规避或减少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省属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