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我市国有企业规范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浙国资发〔2017〕3号)、《台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台国资〔2018〕16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临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及市政府授权(国资监管机构委托)职能部门(包括镇、街道,以下简称为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公司,及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以下简称为国有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