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国资发〔2024〕47号
各省属企业:
为优化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推动国有产权规范顺畅流转,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4〕8号,以下简称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省属企业要对资产评估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切实加强对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
(一)明确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范围。省属企业应综合考虑评估目的、评估标的资产规模、评估标的特点等因素,在评估管理制度中明确本集团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范围,其中,省属企业取得控制权的对外并购项目应纳入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范围。
(二)细化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的方式。省属企业应在评估管理制度中明确集团资产评估管理人员参与重大资产评估项目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