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推进地方国资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推进地方国资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浙国资发〔2020〕114号

各市国资委、义乌市国资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提出,“在2020年年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近期,中办、国办又印发相关文件,重申和明确2020年要完成这一专项改革目标。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现就推动地方国资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统筹,全力保障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各市国资委(办)要对标对表中央文件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属企业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5〕20号)具体内容及要求,加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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