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办发〔2015〕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2〕20号)等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支持娄底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构建有利于娄底市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到2017年,娄底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达1750亿元,建设成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