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14〕11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订的《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1日
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4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开放市场,拓宽社会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