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减救办发〔2024〕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近一段时期,我国极端性灾害多发频发,给灾区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安排调拨大量救灾物资,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大局稳定。同时,救灾物资分配、发放和处置等方面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引发负面舆情。为进一步强化救灾物资全链条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坚决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救灾物资需求统计制度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在灾害发生后及时掌握灾区救灾物资需求信息,包括紧急转移安置人数、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情况及物资品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