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支持邮轮产业发展的措施》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支持邮轮产业发展的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署监函〔2024〕10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邮轮产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国际邮轮在我国靠港补给便利化水平,促进邮轮产业和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总署研究制定了《海关支持邮轮产业发展的措施》,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24年4月24日

海关支持邮轮产业发展的措施

一、增设邮轮直供物资供船方式

对航行国际航线的中外籍邮轮,在原有供船物料渠道的基础上增设邮轮直供物资供船方式,便利邮轮运营所需的相关物资供船。海关对邮轮直供物资方式报关的供船物资,赋予专用征免性质代码,简化监管手续。对以邮轮直供物资方式报关出口的供船物资,企业可按规定办理出口退税。企业可对供船物料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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