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铁设备监规〔2024〕6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家铁路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铁路设备生产企业制造销售的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铁路设备源头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夯实基础、管促并举、社会共治的原则,保证铁路设备质量安全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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