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市监特设发〔2024〕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2024年4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0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4
1.1编制目的4
1.2编制依据4
1.3适用范围5
1.4事件分级5
1.5工作原则5
2组织体系及职责6
2.1领导小组及职责6
2.2成员单位及职责7
2.3现场工作组及职责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