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职健函〔2024〕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应急管理厅(局)、疾控局、总工会:
2019年健康中国行动实施以来,各地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但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行业劳动者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较低,职业健康培训和科普宣传等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等要求,推动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相关目标如期实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管理
(一)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各地要以职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