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急发〔2023〕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献血法》自1998年施行以来,我国全面建立自愿无偿献血制度,形成政府领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25年来,广大无偿献血者无私奉献、踊跃捐献血液,我国无偿献血量和献血人次持续增长,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公民无偿捐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献血法》,肯定和弘扬无偿献血者的奉献精神,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关心、参与无偿献血,现就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献血法》,做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工作
(一)做好评优评先考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继续贯彻落实《献血法》,将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健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