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质[2011]111号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