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5-07-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桂政办发〔2025〕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乱检查、随意检查、“走过场”检查、运动式检查、逐利检查、任性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现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行政检查职能履行

(一)明确行政检查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资格。2025年6月底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梳理确认本部门的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并在本部门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涉企行政检查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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