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25〕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26日
关于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大力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互促互强,打造优势产业链条、产业集群、融合示范载体和产业生态圈,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动制造业与科技服务融合。推动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进行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 ……
